1.材料、构配件进场后,由施工单位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并报请监理(建设)单位对进场物资进行检查验收。各种物资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和性能复试结果应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设计文件及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主要检验内容包括:
① 物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测)报告是否齐全。
② 实际进场物资数量、规格、型号等是否满足设计及施工计划要求。
③ 物资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④ 按规定需进行抽检的材料、构配件是否及时抽检,检验结果和结论是否齐全。
⑤ 按规定应进场复验的工程物资,必须在进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取样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