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验批划分
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批:
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 ~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lOO㎡抽查不应少于一处,每处不应小于10㎡;
2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 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二、主控项目
13.3.1 铝合金幕墙结构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的复验报告。
13.3.2 铝合金幕墙结构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3.3.3 各种连接件、紧固件的螺栓应有防松动措施,焊接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3.3.4 铝合金幕墙结构竖向主要构件安装质量应符合表13.3.4的规定,测量检查应在风力小于4级时进行。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 处。 检验方法:见表13.3.4。
注: h为围护结构高度,b为围护结构宽度。
13.3.5 铝合金幕墙结构横向主要构件安装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3.5的规定,测量检查应在风力小于4级时进行。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见表13.3.5。
注:l为构件长度,s为间距,b为幕墙结构宽度。
13.3.6 铝合金幕墙结构分格框对角线安装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3.6的规定,测量检查应在风力小于4级时进行。
检查数量:按分格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 处。
检验方法:用钢尺实测。
13.3.7 立柱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芯管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芯管插入上下立柱的总长度不得小于250mm;
3 上下两立柱间的空隙不应小于15mm。
检查数量:按立柱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用钢尺实测。
三、一般项目
13.3.8 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3.3.8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见表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