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验批划分
铝合金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12.2.1 铝合金面板成型后,其基板不应有裂纹、裂边、腐蚀等缺陷。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10倍放大镜检查。
12.2.2 有涂层铝合金面板的漆膜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剥落和擦痕等缺陷。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三、一般项目
12.2.3 铝合金面板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2.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注:1 Ll——测量长度;
2 当板长大于10m时,扣除两端各0.5m后任选10m长度测量;
3 当板长小于等于10m时,扣除两端各0.5m后按实际长度测量。
12.2.4 铝合金面板成型后,表面应干净,不应有明显的凹凸和皱褶等缺陷。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2.5 铝合金面板施工现场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2.5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角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