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验批划分
铝合金零件及部件加工工程,可按相应的铝合金结构制作工程或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7.4.1 螺栓球、毂成型后,不应有裂纹、褶皱、过烧等缺陷。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10%,且不应少于5个。
检验方法:10倍放大镜观察或表面探伤。
7.4.2 铝合金板压制成半圆球后,表面不应有裂纹、褶皱等缺陷;焊接球其对应坡口应采用机械加工,对接焊缝表面应打磨平整。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10%,且不应少于5个。
检验方法:10倍放大镜观察检查或表面探伤。
三、一般项目
7.4.3 螺栓球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3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10%,且不少于5个。
检验方法:见表7.4.3。
7.4.4 管杆件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4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土10%,且不少于5根。
检验方法:见表7.4.4。
7.4.5 毂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5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10%,且不应少于5个。
检查方法:见表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