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验批划分
检验批的划分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4.1.1 钢管构件进场应进行验收,其加工制作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验收记录。
4.1.2 钢管构件进场应按安装工序配套核查构件、配件的数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按照安装工序清单清点构件、配件数量。
4.1.3 钢管构件上的钢板翅片、加劲肋板、栓钉及管壁开孔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批构件抽查10%,且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观察检查及检查出厂验收记录。
三、一般项目
4.1.4 钢管构件不应有运输、堆放造成的变形、脱漆等现象。
检查数量:同批构件抽查10%,且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5 钢管构件进场应抽查构件的尺寸偏差,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批构件抽查10%,且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见表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