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必要时监理单位测量检查。
9. 12. 4. 3 水下弃渣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9. 12. 4. 3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