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验项目
9. 11. 2. 1 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对岩石强度, 每一料源检验不少于 1 次; 对石料规格抽样检验不少于 3 次。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
检验方法: 检查检验报告和现场称量记录并观察检查。
9. 11. 2. 2 砌筑砂浆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第 2. 7. 2. 3 条的规定。
一般检验项目
9. 11. 2. 3 浆砌石的组砌型式、 错缝和灰缝应满足设计要求。 砌筑砂浆应饱满, 勾缝应密实牢固, 齿墙表面应清晰干净。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必要时抽拆检查。
9. 11. 2. 4 砌石齿墙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9. 11. 2. 4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