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验项目
9. 5. 5. 1 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检验资料并观察检查, 必要时监理单位抽样试验。
一般检验项目
9. 5. 5. 2 抛石前应复测基槽尺寸, 复核河床底质, 检查软体排。 槽底标高和河床底质应满足设计要求, 软体排排体不得有破损, 回淤厚度不得大于 200mm。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 必要时监理单位抽查检查或潜水检查。
9. 5. 5. 3 抛石基础的范围不得小于设计范围。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测量资料并观察检查, 必要时监理单位抽查检查或潜水检查。
9. 5. 5. 4 抛石基础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9. 5. 5. 4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