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表适用于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地基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分部监督检查后也要签署监督检查意见。
二、地基与基础结构分部构成条件: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结构。
三、填写要求:有关填写要求详见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填写说明,此处仅对不同部分说明如下:
1、基础类型:根据基础的实际基础类型填写,包括刚性条基、柔性条基、柔性条基、柱下条基、独立柱基、杯基、筏基、桩基、箱基等基础形式。
2、检测单位的检测情况:由地基或桩基的检测单位填写,写明检测的项目、检测的方法和数量,是否按规范选点、检测结果。
3、勘察单位验收意见:由勘察单位勘察责任人填写,填明是否参与地基开挖后验收,场地土质与地勘报告是否相符,地基执力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的承载力特征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