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11 钢构件(钢管构件)组装工程:
1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第1项、第3项:应全数检查。
2)第2项:按铣平面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一般项目
3)表5.13.11第1项~第2项:应全数检查。
4)表5.13.11第3项~第15项:按钢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2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见表5.13.11。
表5.13.11 钢构件(钢管构件)组装工程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
注:为长度;t为板、壁的厚度;为宽度或板的自由外伸宽度;d为孔设计直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