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夜景灯具安装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8.5.1 墙灯安装高度宜为3m~4m,灯臂悬挑长度不宜大于0.8m。
8.5.2 安装墙灯时,从电杆上架空线引下线到墙体第一支持物间距不得大于25m,支持物间距不得大于6m,特殊情况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8.5.3 墙灯架线横担应用热镀锌角钢或扁钢,角钢不应小于L50x5;扁钢不应小于-50x5。
8.5.4 道路横向或纵向悬索吊灯安装高度不宜小于6m,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悬索吊线采用16mm2 ~ 25mm2的镀锌钢绞线或φ4镀锌铁线合股使用,其抗拉强度不应小于吊灯(包括各种配件、引下线铁板、瓷瓶等)重量的10倍;
2 道路横向吊线松紧应合适,两端高度宜一致, 并应安装绝缘子。当电杆的刚度不足以承受吊线拉力时,应增设拉线;
3 道路纵向悬索钢绞线弧垂应一致,终端、转角杆应设拉线,并应符合本规程第5.2.3~5.2.5条规定。全线钢绞线应做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
4 悬索吊灯的电源引下线不得受力。引下线如遇树枝等障碍物时,可沿吊线敷设支持物,支持物之间间距不宜大于1m;
5 墙灯、吊灯引下线和保险台的安装应符合本规程第8. 4. 3~8. 4. 7条的规定。
8.5.5 架路、桥梁等防撞护栏嵌入式路灯安装高度直在0. 5m~0. 6m,灯间距不宜大于6m,
并应满足照度(亮度)、均匀度的要求。
8.5.6 防撞护栏嵌入式路灯应限制眩光,必要时应安装挡光板或采用带格栅的灯具, 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灯具安装灯体突出防撞墙平面不宜大于10mm。
8.5.7 架路、桥梁等易发生强烈振动和灯杆易发生碰撞的场所,灯具应采取防振措施和防坠落装置。
8.5.8 防撞护栏嵌入式过渡接线箱应热镀锌,门锁应有防盗装置;箱内线路排列整齐,每一回路挂有标志牌,并应符合本规程第3. 3. 5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