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1 收水井与支管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收水井与支管所用的原材料、预制构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原材料取样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砌井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井内壁抹面应平整无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试验报告。
3收水井的井框、井篦安装应牢固、平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4收水井平面位置、高程应符合要求,满足使用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5收水井与支管主控实测项目应符合表16.4.1-1的规定。
一般项目
1井周和支管回填应分层夯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支管应直顺,高程应准确,管口应与井壁接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3收水井、支管安装一般实测项应符合表16.4.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