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说明:
基坑(槽)工程施工验收基坑(槽)挖至设计标高后要进行验槽,结果需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签字确认。
二.栏目说明:
1.“位置及几何尺寸”栏:注明实际尺寸或注明见附图由平面图中反映尺寸。
2.“槽底标高”栏:由+0. 00()反映的实际槽底高度。
3.“土质情况”栏:检查土质是否均匀与设计图纸要求一致。
4.“地下水情况”栏:检查槽底表层是否有明水、淤泥。
5.“槽底是否有异物情况”栏:检查槽底异物情况,如发现有异常,需要进行地基处理的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填写处理方法要经过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同意。
6.“排降水方式”栏:检查采用排降水的做法详细注明。
7.“支护位移情况”栏:检查基坑槽支护是否位移,特别是深基坑还应单独进行位移观测。
8.“附制基坑(槽)平面、剖面图示意图”栏:注明实际尺寸,由土0.000反映的
实际槽底高度,施工现场的自然地平标高、轴线等。
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7.1.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 7的规定执行。
表7.1.7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基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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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结构墙项位移监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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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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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最大深降监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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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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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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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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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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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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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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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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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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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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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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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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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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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①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②开挖深度大于10m;
⑤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④墓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