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验项目
10. 9. 3. 1 运转件所用材料的品种、 规格和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0. 9. 3. 1. 1 合金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结构钢》(GB 1591) 和《合金结构钢》(GB 3077) 等的有关规定。
10. 9. 3. 1. 2 锻件的材质、 制造内部质量和表面质量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优质碳素结构纲技术条件》(GB 699) 和《碳素结构纲》(GB 700) 等的有关规定。
10. 9. 3. 1. 3 铸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 11352)、《高锰钢铸件技术条件》(GB 5680)、《合金铸钢》 (JB/ZQ 4297) 、《灰铸铁件》(GB 9439)、《 铜合金铸件》(GB/T 13819) 和《铸件铜合金技术条件》(GB 1176) 等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
10. 9. 3. 2 零部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0. 9. 3. 2. 1 经热处理后零部件的表面硬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10. 9. 3. 2. 2 零件表面最终粗糙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10. 9. 3. 2. 3 零件的配合公差及形位公差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极限与配合》(GB 1800)、《一般公差》(GB/T 1804)、《形状与位置公差》(GB 1184) 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并抽查检查。
10. 9. 3. 3 零件表面镀层的材质、 型号、 规格、 硬度和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并抽查检查。
10. 9. 3. 4 底枢蘑菇头与轴套试组装应研磨吻合, 其接触面积应满足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 最低不小于 65%。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测量记录, 必要时采用印染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