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依据: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JGJ 159-2008
二、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6.8.2 瓦件运至施工现场应对瓦逐块先"审瓦",发现有裂缝、砂眼、残损、变形严重的瓦不得使用。然后还应逐块"套瓦",将瓦宽相差在2mm以内的定为同一规格瓦,将分检出不同规格的瓦分别码放。
6.4.2 苫背的分层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按本规范第6.4.5、6.4.6、6.4.7、6.4.8、6.4.9、6.4.10条的规定执行。
6.8.3 千槎瓦屋面的滴水瓦挑出应一致,宜为40~60mm。
6.8.4 干槎瓦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檐口部位的瓦件坡度不应过缓,檐口不应出现倒喝水现象;
2 板瓦应无明显侧偏或者喝风现象;
3 干槎瓦的搭接密度可适当减少,应以瓦垄间编搭严密为原则;
4 瓦垄应伸进屋脊内,伸进的长度不应小于屋脊宽的1/3。
6.8.7 干槎瓦屋面的搭接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明确要求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桩子瓦伸入脊内长度不应小于瓦长的1/3,脊瓦应座中,两坡老桩瓦应碰头;
2 不同规格的瓦不得在同一垄中使用,同一规格的瓦应集中使用,数量最多的瓦应用在前坡等主要坡面;
3 铺好
瓦泥后应泼浇白灰浆,坐浆
瓦;
4 瓦应平、正、编搭应正确,搭肩应均匀,无挤架或松懈现象;
5 瓦垄应直顺,无明显歪斜、弯曲现象,瓦垄之间的缝隙最大不超过8mm;
6 檐头瓦不得出现倒喝水或尿檐现象;
7 檐头处应以月白麻刀灰"捏嘴"。捏嘴后应刷青浆赶轧光顺、不裂不翘,下脚应整齐、利落。
6.8.9 瓦面刷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刷浆前必须将屋面清扫干净;
2 干槎瓦屋面应刷月白浆;
3 凡做稍垄的,稍垄刷烟子浆。
一般项目
6.8.10 干槎瓦屋面的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8.1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