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依据: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
二、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4.1.2 栽植基础严禁使用含有害成分的土壤,除有设施空间绿化等特殊隔离地带,绿化栽植土壤有效土层下不得有不透水层。
一般项目
4.1.4 绿化栽植前场地清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各种管线的区域、建(构)筑物周边的整理绿化用地,应在其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2 应将现场内的渣土、工程废料、宿根性杂草、树根及其有害污染物清除干净。
3 对清理的废弃构筑物、工程渣土、不符合栽植土理化标准的原状土等应做好测量记录、签认。
4 场地标高及清理程度应符合设计和栽植要求。
5 填垫范围内不应有坑洼、积水。
6 对软泥和不透水层应进行处理。
4.4.6 苗木运到现场,当天不能栽植的应及时进行假植。
4.1.6 栽植土施肥和表层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栽植土施肥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商品肥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或已经过试验证明符合要求;
2)有机肥应充分腐熟方可使用;
3)施用无机肥料应测定绿地土壤有效养分含量,并宜采用缓释性无机肥。
2栽植土表层整理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栽植土表层不得有明显低洼和积水处,花坛、花境栽植地30cm深的表土层必须疏松;
2)栽植土的表层应整洁,所含石砾中粒径大于3cm的不得超过10%,粒径小于2.5cm不得超过20%,杂草等杂物不应超过10%;土块粒径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3)栽植土表层与道路(挡土墙或侧石)接壤处,栽植土应低于侧石3cm~5cm;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
4)栽植土表层整地后应平整略有坡度,当无设计要求时,其坡度宜为0.3%~0.5%。
4.6.1树木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木栽植应根据树木品种的习性和当地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栽植期进行栽植。
2 栽植的树木品种、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3 带土球树木栽植前应去除土球不易降解的包装物。
4 栽植时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树木栽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持平。
5 栽植树木回填的栽植土应分层踏实。
6 除特殊景观树外,树木栽植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
7 行道树或行列栽植的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
8 绿篱及色块栽植时,株行距、苗木高度、冠幅大小应均匀搭配,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
9 树木栽植后应及时绑扎、支撑、浇透水。
10 树木栽植成活率不应低于95%;名贵树木栽植成活率应达到100%。
4.7.2 大树移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立地条件、周围环境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2 准备移植所需机械、运输设备和大型工具必须完好,确保操作安全。
3 移植的大树不得有明显的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应具有较好观赏面。植株健壮、生长正常的树木,并具备起重及运输机械等设备能正常工作的现场条件。
4 选定的移植大树,应在树干南侧做出明显标识,标明树木的阴、阳面及出土线。
5 移植大树可在移植前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4.5.4 苗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苗木修剪整形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要求时,修剪整形应保持原树形。
2 苗木应无损伤断枝、枯枝、严重病虫枝等。
3 落叶树木的枝条应从基部剪除,不留木橛,剪口平滑,不得劈裂。
4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上方0.5cm。
5 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应削平应涂防腐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