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依据: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159-2008
二、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6.1.10 在台风、地震区,应对屋脊、檐口、突出屋面的烟囱、屏风墙、马头墙及其饰件等必须与基体联结牢固,确保安全。
10.1.2 彩画的形式、内容、色泽、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传统作法。
4.1.2 木构架所用的木材树种、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耐久性要求,并符合本规范第4.2节的规定。
4.1.11 木构架的防火、防腐、防虫蛀、防白蚁、防潮、防震除应符合本规范第十二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规定。
一般项目
4.1.5 木构架制作、安装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 放样应按设计图纸或原构件放足尺大样,排柱头杆,开间杆,制样板。样板应用胶合板或不易变形的干燥板材制作;
2 配料应按样板、设计图纸尺寸及数量,放加工余量,编制配料单,按配料单断料;
3 加工应按样板和设计图纸加工;
4 汇榫(试组装)应按图纸要求将相关的两根或二根以上构件在加工场试组合,符合设计要求后再拆开堆放;
5 安装前应按设计图纸尺寸,复核柱顶石、或柱础等地盘的轴线、标高、尺寸、合格后,才可进行安装。
以上各工序应在其前道工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22.6 桁类构件应检查下列内容:
1 桁条中线位置正确、齐直;
2 桁条交接紧密、平整,与相关构件结合紧密;
3 底面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4 桁类构件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本章第4.7节的规定。
4.22.9 各板类构件拼缝紧密,封檐板、博风板、接头垂直,安装牢固。封檐板底面平直,里面与檐背呈直角,戗角封檐板弧度、翘曲应匀和。博风板底面弯曲匀和。应符合本章第4.9节的有关规定。
6.2.1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现场复测报告。材料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