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依据: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二、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14.5.1 现浇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结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填方地基压实度不应小于95%,挖方地段钎探合格。
检查数量:每个通道抽检3点。
检验方法:查压实度检验报告或钎探报告。
2 防水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品种、同牌号材料每检验批1次。
检验方法: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取样试验。
4 钢筋品种、规格和加工、成型与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钢筋按品种每批1次。安装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钢筋试验单和验收记录。
5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班或每100m3取1组(3块),少于规定按1组计。
检验方法:查强度试验报告。
14.5.3 砌筑墙体、钢筋混凝土顶板结构人行地道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5 预制顶板、梁等构件应符合本规范第14.5.2条第9款的规定。
7 砂浆平均抗压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最低值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85%。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砂浆,每50m3砌体中,作1组(6块),不足50m2按1组计。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8 现浇钢筋混凝土顶板的钢筋和混凝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4.5.1条第4、5款的有关规定。
一般项目
11 砌筑墙体应丁顺匀称,表面平整,灰缝均匀、饱满,变形缝垂直贯通。
12 墙体砌筑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5.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