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依据: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二、规范摘要
13.4.1 料石铺砌人行道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路床与基层压实度应大于或等于90%。
检查数量:每100m查2点。
检验方法: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
2 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每1000m21组(6块),不足1000m2取1组。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3 石材强度、外观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本规范要求。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样检验。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
4 盲道铺砌应正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5 铺砌应稳固、无翘动,表面平整、缝线直顺、缝宽均匀、灌缝饱满,无翘边、翘角、反坡、积水现象。
6 料石铺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4.1的规定。
预制砌块铺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4.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