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依据: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二、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6.3.12 填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填方材料的强度(CBR)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最小强度值应符合表6.3.12-1规定。不应使用淤泥、沼泽土、泥炭土、冻土、有机土以及含生活垃圾的土做路基填料。对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可溶盐含量大于5%、700℃有机质烧失量大于8%的土,未经技术处理不得用作路基填料。
6.8.4-3 反压护道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实度不应小于90%。
检查数量:每层压实,每200m检查3点。
检查方法: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一般项目
2) 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尺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