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验项目
11. 5. 6. 1 航标遥测遥控终端的型号、 规格、 性能和技术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每批次抽检 1 个, 监理单位见证抽样。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
11. 5. 6. 2 航标遥测遥控终端采样准确率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 其采样准确率不得低于 95%。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 检查系统试运行测试报告。
11. 5. 6. 3 航标遥测遥控终端采集及发送的各项信息应满足设计要求, 反应灵敏, 数据传送应及时准确。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技术鉴定书和现场测试报告。
一般检验项目
11. 5. 6. 4 航标遥测遥控终端安装应牢固、 与灯器及电源的接线应正确, 外表面应无裂纹、 污垢和擦伤。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11. 5. 6. 5 航标遥测遥控终端防水、 防尘等密封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现场测试,使用高压水枪喷淋或中雨以上雨天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