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或混凝土支撑系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二、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7.5.1 支撑系统包括围囹及支撑,当支撑较长时(一般超过15m),还包括支撑下的立柱及相应的立柱桩。
7.5.2 施工前应熟悉支撑系统的图纸及各种计算工况,掌握开挖,及支撑设置的方式、预顶力及周围环境保护的要求。
7.5.3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开挖和支撑的程序及时间,对支撑的位置(包括立柱及立柱桩的位置)、每层开挖深度、预加顶力(如需要时)、钢围囹与围护体或支撑与围囹的密贴度应做周密检查。
7.5.4 全部支撑安装结束后,仍应维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直至支撑全部拆除。
7.5.5 作为永久性结构的支撑系统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要求。
7.5.6 钢或混凝土支撑系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7.5.6的规定。
表7.5.6钢及混凝土支撑系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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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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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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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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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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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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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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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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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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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位置:标高
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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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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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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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准仪
用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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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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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加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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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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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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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泵读数或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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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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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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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囹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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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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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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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准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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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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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柱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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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本规范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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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本规范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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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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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柱位置:位置
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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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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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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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准仪
用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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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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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超深(开槽放支撑不在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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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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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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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准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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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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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安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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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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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钟表估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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