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批的划分:一个系统或区段为一个检验批。
检测数量:全数检查。
规范摘要一:《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第3.12.1条宜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
第3.12.2条系统设备应进行分类,统筹考虑系统供电。
第3.12.3条根据设备分类,配置相应的电源设备。系统监控中心和系统重要设备应配备相应的备用电源装置。系统前端设备视工程实际情况,可由监控中心集中供电,也可本地供电。
第3.12.4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有足够容量。应根据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的不同供电消耗,按总系统额定功率的1.5倍设置主电源容量;应根据管理工作对主电源断电后系统防范功能的要求,选择配置持续工作时间符合管理的备用电源。
第3.12.5条电源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第1款稳态电压偏移不大于±2%。
第2款稳态频率偏移不大于±0.2Hz。
第3款电压波形畸变率不大于5%。
第4款允许断电持续时间为0~4ms。
第5款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用稳频稳压、不间断电源供电或备用发电等措施。
第3.12.6条安全防范系统的监控中心应设置专用配电箱,配电箱的配出回路应留有裕量。
第3.9.1条建于山区、旷野的安全防范系统,或前端设备装于塔顶,或电缆端高于附近建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设置避雷保护装置。
第3.9.2条建于建筑物内的安全防范系统,其防雷设计应采用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的设计原则,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要求。
第3.9.3条安全防范系统的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端子应有地线符号标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建造在野外的安全防范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在高山岩石的土壤电阻率大于2000Ω·m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0Ω。
第3.9.4条高风险防护对象的安全防范系统的电源系统、信号传输线路、天线馈线以及进入监控室的架空电缆入室端均应采取防雷电感应过电压、过电流的保护措施。
第3.9.5条安全防范系统的电源线、信号线经过不同防雷区的界面处,宜安装电涌保护器;系统的重要设备应安装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装置应做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带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²。
第3.9.6条监控中心内应设置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汇集环或汇集排宜采用祼铜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35mm²。
第3.9.7条不得在建筑物屋顶上敷设电缆,必须敷设时,应穿金属管进行屏蔽并接地。
第3.9.8条架空电缆吊线的两端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应接地。
第3.9.9条光缆传输系统中,各光端机外壳应接地,光端加强芯、架空光缆接续护套应接地。
第6.3.6条:
第3款当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在接地极回填土中加入无腐蚀性长效降阻剂;当仍达不到要求时,应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采取更换接地装置的措施。
规范摘要二:《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第16.1.1条:
第1款接地体垂直长度不应小于2.5m,间距不宜小于5m。
第2款接地体埋深不宜小于0.6m。
第3款接地体距建筑物距离不应小于1.5m。
第16.1.2条:
第1款利用建筑物结构主筋作接地线时,与基础内主筋焊接,根据主筋直径大小确定焊接根数,但不得少于2根。
第2款引至接地端子的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mm²的多股铜线。
第16.1.3条:
第1款建筑物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接地线应从接地装置直接引入,各区域的总等电位联结装置应相互连通。
第2款应在接地装置两处引连接导体与室内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相连接,接地装置与室内总等电位连接带的连接导体截面积,铜质接地线不应小于50mm2,钢质接地线不应小于80mm2。
第3款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之间应采用螺栓连接,铜质接地线的连接应焊接或压接,钢质地线连接应采用焊接。
第4款每个电气设备的接地应用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
第5款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及电缆金属护层作接地线;不得将桥架、金属线管作接地线。
第16.1.4条:
第1款室外安装时应有防水措施。
第2款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应靠近被保护设备。
第16.1.5条:
第1款金属桥架与接地干线连接应不少于2处。
第2款非镀锌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mm²。
第3款镀锌钢管应以专用接地卡件跨接,跨接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mm²的铜芯软线。非镀锌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焊接跨接地线。
第4款铠装电缆的屏蔽层在入户处应与等电位端子排连结。
第16.1.7条:
第1款安全防范系统室外设备应有防雷保护接地,并应设置线路浪涌保护器。
第2款室外的交流供电线路、控制信号线路应有金属屏蔽层并穿钢管埋地敷设,钢管两端应可靠接地。
第3款室外摄像机应置于避雷针或其他接闪导体有效保护范围之内。
第4款摄像机立杆接地极防雷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第5款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控制台、外露的金属管、槽、屏蔽线缆外层及浪涌保护器接地端等均应最短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接地端子连接。
规范摘要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第5.5.3条安全防范系统:
第1款置于户外摄像机的输出视频接口应设置视频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摄像机控制信号线接口处(如RS485、RS424等)应设置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解码箱处供电线路应设置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
第2款主控机、分控机的信号控制线、通信线、各监控器的报警信号线,宜在线路进出建筑物LPZ0A或LPZ0B与 LPZ1边界处设置适配的线路浪涌保护器。
第3款系统视频、控制信号线路及供电线路的浪涌保护器,应分别根据视频信号线路、解码控制信号线路及摄像
第3款系统视频、控制信号线路及供电线路的浪涌保护器,应分别根据视频信号线路、解码控制信号线路及摄像机供电线路的性能参数来选择,信号浪涌保护器应满足设备传输速率、带宽要求,并与被保护设备接口兼容。
第4款系统的户外供电线路、视频信号线路、控制信号线路应有金属屏蔽层并穿钢管埋地敷设,屏蔽层及钢管两端应接地。视频信号线屏蔽层应单端接地,钢管应两端接地。信号线与供电线路应分开敷设。
第5款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系统。主机房宜设置等电位连接网络,系统接地干线宜采用多股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积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