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批的划分:一个系统或区段为一个检验批。
检测数量:全数检查。
规范摘要一:《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第3.5.1条材料、器具、设备进场质量检测。
规范摘要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第3.3.1条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柜机宜安装在静电地板之上。
第3.3.2条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第3.3.3条:
第1款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第2款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第3款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第4款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第5款导线应绑扎成束。
第6款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第3.3.4条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第3.3.5条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