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控项目
4.3.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和检测报告等。
4.3.2对结构安 全等级为一级的塔桅钢结构的焊接材料、桅杆纤绳拉耳的焊接材料以及质量有疑义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对所有有关批次做抽样复验。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二、一般项目
4.3.3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 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