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厢(液压电梯)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方法与检查数量
苏 DT4.2.6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序号
标准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主 控 项 目
1
4.6.1
当距轿底面在1.1m以下使用玻璃轿壁时,必须在距轿底面0.9—1.1m高度安装扶手,且扶手必须独立地固定,不得与玻璃有关。
尺量检查
全数
一 般 项 目
4.6.2
当轿厢有反绳轮时,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装置。
观察检查
2
4.6.3
当轿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大于0.3m时,轿厢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性标识。
表格填写说明: 1、表头“工程名称”应与项目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名称一致。 2、“检查记录”填写参照给出的格式,如有多项检查内容,应按照实际发生内容逐一描述所检查的情况。 3、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应使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