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电力驱动电梯)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及检查数量
苏 DT4.1.9
序号
标准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备注
主 控 项 目
1
4.10.1
电气设备接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 2 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观察检查
全数检查
强制性条文
2
4.10.2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 1 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 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绝缘表测量检查
一 般 项 目
4.10.3
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 轿厢照明和通风; 2 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3 机房、轿顶和底坑的电源插座; 4 井道照明; 5 报警装置。
4.10.4
机房和井道内应按产品要求配线。软线和无护套电缆应在导管、线槽或能确保起出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护套电缆和橡套软电缆可明敷于井道或机房内使用,但不得明敷于地面。
3
4.10.5
导管、线槽的敷设应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净面积60%;导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导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1m。
观察、尺量检查
4
4.10.6
接地支线应采用黄绿相间的绝缘导线。
5
4.10.7
控制柜(屏)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中的要求。
表格填写说明: 1、表头“工程名称”应与项目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名称一致。 2、“检查记录”填写参照给出的格式,如有多项检查内容,应按照实际发生内容逐一描述所检查的情况。 3、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应使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