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驱动电梯驱动主机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及检查数量
苏 DT4.1.3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的规定
序号
标准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备注
主 控 项 目
1
4.3.1
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置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求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紧急操作装置动作试验
全数
检查
一 般 项 目
4.3.2
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
观察,尺量检查
2
4.3.3
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制动器动作试验
3
4.3.4
驱动主机、驱动主机底座与承重梁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对照图纸设计文件检查
4
4.3.5
驱动主机减速箱(如果有)内油量应在油标所限定的范围内。
尺量检查
5
4.3.6
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边间隙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台缘。
表格填写说明: 1、表头“工程名称”应与项目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名称一致。 2、“检查记录”填写参照给出的格式,如有多项检查内容,应按照实际发生内容逐一描述所检查的情况。 3、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应使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