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方法及检查数量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的规定
序号
标准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8.1.1
发电机的试验必须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观察、仪表检查
2
8.1.2
发电机组至低压配电柜馈电线路的相间、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 MΩ;塑料绝缘电缆馈电线路直流耐压试验为2.4kV,时间15min,泄露电流稳定,无击穿现象。
3
8.1.3
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
4
8.1.4
发电机中性线(工作零线)应与接地干线直接连接,螺栓防松零件齐全,且有标识。
一般项目
8.2.1
发电机组随带的控制柜接线应正确,紧固件紧固状态良好,无遗漏脱落。开关、保护装置的型号、规格正确,验证出厂试验的锁定标记应无位移,有位移应重新按制造厂试验标定。
8.2.2
发电机本体和机械部分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8.2.3
受电侧低压配电柜的开关设备、自动或手动切换装置和保护装置等试验合格,应按设计的自备电源使用分配预案进行负荷试验,机组连续运行12 h无故障。
1、检验批容量填写:(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各自成为1个检验批,检验批容量为该检验批所代表的批量)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统一标准表3.0.9),最小数量填写:(统一标准表3.0.9)。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