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敷设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方法及检查数量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的规定
序号
标准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主 控 项 目
1
13.1.1
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观察
2
13.1.2
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一 般 项 目
13.2.1
电缆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最上层至竖井顶部或楼板饿距离不小于150~200mm电缆支架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的距离不小于50~100mm; 2 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层间最小允许距离符合表13.2.1的规定; 3 支架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时,焊缝饱满;用膨胀螺栓沟底时,选用螺栓适配,连接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观察、钢尺检查
13.2.2
电缆在支架上敷设,转弯处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本规范表12.2.1-1的规定。
3
13.2.3
电缆敷设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垂直敷设或大于450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固定; 2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3 电缆排列整齐,少交叉;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持点间距,不大于表13.2.3的规定; 4 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与管道的最小净距,符合本规范表12.2.1-2的规定,且敷设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下方; 5 敷设电缆的电缆沟和竖井,按设计要求位置,有防火墙堵措施。
4
13.2.4
电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应设标志牌。
1、检验批容量填写:(供电干线安装工程的检验批划分,依据供电区域段和电气线缆竖井的编号划分,检验批容量为该检验批所代表的批量(按本规范28.0.1第三款填写)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统一标准表3.0.9),最小数量填写:(统一标准表3.0.9)。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