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装置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的规定
项目
条款号
标准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主
控
项
目
24.1.1
人工接地装置或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必须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
全数检查
24.1.2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仪表检查
24.1.3
防雷接地的人工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埋设,经人行通道处理地深度不应小于1m,且应采取均压措施或在其上方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观察、钢尺 检查
/
24.1.4
接地模板顶面埋深不应小于0.6m,接地模块间距不应小于模块长度的3~5倍。接地模块埋设基坑,一般为模块外形尺寸的1.2~1.4倍,且在开挖深度内详细记录地层情况。
24.1.5
接地模块应垂直或水平就位,不应倾斜设置,保持与原土层接触良好。
观察
一
般
24.2.1
当设计无要求时,接地装置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m。圆钢、角钢及钢管接地极应垂直埋入地下,间距不应小于5m。接地装置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扁钢与扁钢搭接为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2. 圆钢与圆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3. 圆钢与扁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4.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5. 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有防腐措施。
24.2.2
当设计无要求时,接地装置的材料采用为钢材,热浸镀锌处理,最小允许规格、尺寸应符合表24.2.2的规定。
24.2.3
接地模块应集中引线,用干线把接地模块并联焊接成一个环路,干线的材质与接地模块焊接点的材质应相同,钢制的采用热浸镀锌扁钢,引出线不少于2处。
1、检验批容量填写:(人工接地装置和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体各为1个检验批,大型基础可按区块划分成几个检验批,检验批容量为该检验批所代表的批量)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统一标准表3.0.9),最小数量填写:(统一标准表3.0.9)。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