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设备基础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 2010 的规定
备注
序 号
标准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主 控 项 目
8.2.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全数检查
8.3.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一 般 项 目
8.2.2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8.3.2-2
项次
混凝土设备基础
允许偏差(mm)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 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对设备基础应全数检查。
1
坐标位置
20
钢尺检查
2
不同平面的标高
0,-2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3
平面外形尺寸
±20
4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5
凹穴尺寸
+20,0
6
平面水平度
每米
水平尺、塞尺检查
全长
10
7
垂直度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全高
8
预埋地脚 螺栓孔
标高(顶部)
中心距
±2
9
中心线位置
深度
孔垂直度
吊线、钢尺检查
预埋活动地 脚螺栓锚板
标高
带槽锚板 平整度
钢尺、塞尺检查
带螺纹孔锚板平整度
1、检验批容量填写:现浇结构构件数量。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专业标准或专业验收规范条款中规定的检查数量;实际检查数量填写:实际检查的数量。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