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验项目
6. 4. 3. 1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对主要材料按进场批次抽样检验,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按规定抽样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或试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6. 4. 3. 2 沥青混凝土的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按施工段抽样检验,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按规定抽样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 检查试验报告。
一般检验项目
6. 4. 3. 3 混合料的拌合应均匀, 应无花白、 粗细料分离和结团块等现象。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6. 4. 3. 4 摊铺温度和厚度应满足施工方案要求。 摊铺应平整, 不得有离析。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和观察检查。
6. 4. 3. 5 压实后的表面应平整、 密实, 接茬应平顺, 不应有泛油、 松散、 裂缝、 堆挤、烂边和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6. 4. 3. 6 面层与其他构筑物相接应紧密平顺, 不应有积水现象。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6. 4. 3. 7 沥青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6. 4. 3. 7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