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
二、规范摘要:
15.1.6当挡土墙顶部设有栏杆时,栏杆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桥梁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的有关规定。
主控项目
CJJ2-2008:
20.8.6防护设施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栏杆、防撞护栏、防撞墩、隔离墩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稳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混凝土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金属栏杆、防护网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用钢尺量、检查产品合格证、检查进场检验记录、用焊缝量规检查。
一般项目
CJJ1-2008:
15.6.1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7预制混凝土栏杆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6.1-2的规定。
表15.6.1-2预制混凝土栏杆允许偏差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标准
|
|
范围
|
点数
|
|
断面尺寸(mm)
|
符合设计规定
|
每件(每类型)抽查10%,且不少于5件
|
1
|
观察、用钢尺量
|
|
柱高(mm)
|
0,+5
|
1
|
用钢尺量
|
|
侧向弯曲
|
≤L/750
|
1
|
沿构件全长拉线量最大矢高
|
|
麻面
|
≤1%
|
1
|
用钢尺量麻面总面积
|
注:L为构件长度。
8栏杆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6.1-3的规定。
表15.6.1-3栏杆安装允许偏差
|
项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
范围
|
点数
|
|
直顺度
|
扶手
|
≤4
|
每跨侧
|
1
|
用10m线和钢尺量
|
|
垂直度
|
栏杆柱
|
≤3
|
每柱(抽查10%)
|
2
|
用垂线和钢尺量,顺、横桥轴方向各1点
|
|
栏杆间距
|
±3
|
每柱(抽查10%)
|
1
|
用钢尺量
|
|
相邻栏杆扶手高差
|
有柱
|
≤4
|
每柱(抽查10%)
|
|
无柱
|
≤2
|
|
栏杆平面偏位
|
≤4
|
每30m
|
1
|
用经纬仪和钢尺量
|
注:现场浇筑的栏杆、扶手和钢结构栏杆、扶手的允许偏差可参照本款办理。
CJJ2-2008:
20.8.6防护设施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4金属栏杆、防护网必须按设计要求作防护处理,不得漏涂、剥落。
检查数量:抽查5%。
检验方法:观察、用涂层测厚检查。
7防护网安装后,网面应平整,无明显翘曲、凹凸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8混凝土结构表面不得有孔洞、露筋、蜂窝、麻面、缺棱、掉角等缺陷,线形应流畅平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9防护设施伸缩缝必须全部贯通,并与主梁伸缩缝相对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