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二、规范摘要:
6.8.4软土路基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7砂桩处理软土路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砂桩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2)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
检查数量:按总桩数的1%进行抽检,且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查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3)桩长不小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砂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5的规定。
表6.8.4-5砂桩允许偏差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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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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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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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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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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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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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距(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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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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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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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2%且不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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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桩间,用钢尺量,查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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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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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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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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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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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为桩长或孔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