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钢管桁架结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验收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
检验批划分:
1 钢网架、网壳结构及钢管析架结构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空间刚性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或者按照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一、主控项目:
4.3.1 型材和管材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型材和管材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进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厚度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全数检查;抽样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4.3.2 型材、管材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附录A复验检验批量检查。
检验方法:见证取样送样,检查复验报告。
8.2.1 钢材、钢部件拼接或对接所采用的焊缝质量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质量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熔透焊缝,对直接承受拉力的焊缝,应采用一级熔透焊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探伤报告。
8.3.1 钢吊车梁的下翼缘不得焊接工装夹具、定位板、连接板等临时工件。钢吊车梁和吊车桁架组装、焊按完成后在自重荷载下不允许有下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构件直立,在两端支撑后,用水准仪和钢尺检查。
8.5.1 钢构件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检查。
表8.5.1 钢构件外形尺寸的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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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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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层柱、梁、桁架受力支托(支承面)表面至第一安装孔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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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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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节柱铣平面至第一安装孔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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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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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腹梁两端最外侧安装孔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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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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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连接处的截面几何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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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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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梁连接处的腹板中心线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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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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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压构件(杆件)弯曲矢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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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1000,且不大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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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l为构件(杆件)长度。
10.4.1 钢屋(托)架、钢梁(桁架)的几何尺寸偏差和变形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检查数量:按钢梁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拉线、钢尺现场实测或观察。
10.4.2 钢屋(托)架、钢桁架、钢梁、次梁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4.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现场实测。
表10.4.2 钢屋(托)架、钢桁架、梁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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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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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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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中的
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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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250,且不大于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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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向弯曲
矢高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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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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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1000,且不大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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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m<l≤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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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1000,且不大于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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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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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1000,且不大于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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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支座支承垫块的种类、规格、摆放位置和朝向,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橡胶垫块与刚性垫块之间或不同类型刚性垫块之间不得互换使用。
检查数量:按支座数抽10%,且不应少于4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实测。
11.4.1 钢管(闭口截面)构件应有预言管内进水、存水的构造措施,严禁钢管内存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4.2 钢管桁架结构相贯节点焊缝的坡口角度、间隙、钝边尺寸及焊脚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接头数抽查10%。
检验方法:用钢尺、塞尺、焊缝量规测量。
11.4.3 相贯节点方矩管端部表面不得有裂纹缺陷。
检查数量:逐个打磨观察。
检验方法:打磨观察或用放大镜或磁粉探伤检查。
11.4.4 钢管对接焊缝的质量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接头检查20%,且不应少于5个。
检验方法:超声波探伤抽查。
二、一般项目:
4.3.3 型材、管材截面尺寸、厚度及允许偏差应满足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批同一品种、规格的型材或管材抽检10%,且不应少于3根,每根检测3处。
检验方法:用钢尺、游标卡尺及超声波测厚仪量测。
4.3.4 型材、管材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满足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批同一品种、规格的型材或管材抽检10%,且不应少于3根,每根检测3处。
检验方法:用拉线和钢尺量测。
4.3.5 型材、管材的表面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2.5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4 用于相贯连接的钢管杆件宜采用管子车床或数控相贯线切割机下料,钢管杆件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杆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钢尺、塞尺检查。
表7.2.4 钢管杆件加工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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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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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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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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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面对管轴的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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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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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口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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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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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r为钢管半径。
7.3.4 钢板、型钢冷矫正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表7.3.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冷矫正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7.3.4 冷矫正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mm)

7.3.5 板材和型材的冷弯成型最小曲率半径应符合表7.3.5的规定。注:l为弯曲弦长;t为钢板厚度;h为型钢高度;r为曲率半径;f为弯曲矢高。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7.3.5 冷弯成型加工的最小曲率半径
钢材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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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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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弯最小曲率半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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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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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轧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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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卷压成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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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素
结构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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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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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合金
结构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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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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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弯成12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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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素
结构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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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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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合金
结构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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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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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矩管弯直角
|
|
碳素
结构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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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
|
低合金
结构钢
|
4t
|
热轧无缝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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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素
结构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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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d
|
—
|
低合金
结构钢
|
25d
|
冷成型直缝钢管
|
|
碳素
结构钢
|
25d
|
焊缝放在中心线以内受压区
|
低合金
结构钢
|
30d
|
冷成型方矩管
|
|
碳素
结构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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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h(b)
|
焊缝放置在弯弧中心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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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合金
结构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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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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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轧
H型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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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素
结构钢
|
2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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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适用于工字钢和槽钢对高度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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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合金
结构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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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h
|
|
碳素
结构钢
|
20b
|
低合金
结构钢
|
25b
|
槽钢
角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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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素
结构钢
|
25b
|
—
|
低合金
结构钢
|
30b
|
注:Q390及以上钢材冷弯曲成型最小曲率半径应通过工艺试验确定。
7.3.7 钢管弯曲成型和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7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样板和尺(仪器)实测检查。
表7.3.7 钢管弯曲成型和矫正后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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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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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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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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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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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200,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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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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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箱形杆件侧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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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4000,△≤2.0
4000≤ l <16000,△≤3.0
l ≥16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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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
|
椭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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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d / 200,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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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卡尺和游标卡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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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率(弧长>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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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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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样板(弦长≥1500)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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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8 钢板压制或卷制钢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完成压制或卷制后,应采用样板检查其弧度,样板与管内壁的间隙应符合表7.3.8的规定。
表7.3.8 样板与管内壁的允许间隙(mm)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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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直径 d
|
样板弦长
|
样板与管内壁的允许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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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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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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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2,且不小于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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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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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d ≤2000
|
d / 4,且不小于1500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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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完成压制或卷制后,对口错边t / 10(t为壁厚)且不应大于3mm。
3 压制或卷制时,不得采用锤击方法矫正钢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套模或游标卡尺检查。
8.2.5 除采用卷制方式加工成型的钢管外,钢管接长时每个节间宜为一个接头,最短接长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钢管直径d ≤800mm时,不小于600mm;
2 当钢管直径d >800mm时,不小于100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8.2.6 钢管接长时,相邻管节或管段的纵向焊缝应错开,错开的最小距离(沿弧长方向)不应小于5倍的钢管壁厚。主管拼接焊缝与相贯的支管焊缝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8.3.4 桁架结构组装时,杆件轴线交点偏移不宜大于4.0mm。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每个抽查构件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节点。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8.5.2 单节钢柱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角尺、塞尺等检查。
表8.5.2 单节钢柱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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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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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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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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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底面到柱端与桁架连接的最上一个安装孔距离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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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1500,
且不超过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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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尺检查
|
|
柱底面到牛腿支承面
距离l1
|
±l1 / 2000,
且不超过
±8..0
|
牛腿面的翘曲△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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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拉线、直角尺和钢尺检查
|
柱身弯曲矢高
|
H / 1200,且不大于12.0
|
柱身扭曲
|
牛腿处
|
3.0
|
用拉线、吊线和钢尺检查
|
—
|
其他处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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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截面
几何尺寸
|
连接处
|
±3.0
|
非连接处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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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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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缘对腹板的垂直度
|
连接处
|
1.5
|
用直角尺和钢尺检查
|
|
其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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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100,
且大于5.0
|
柱脚底板平面度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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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m直尺和
塞尺检查
|
—
|
柱脚螺栓孔中心
对柱轴线的距离
α
|
3.0
|
用钢尺检查
|
|
8.5.6 钢桁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6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角尺、塞尺等检查
表8.5.6 钢桁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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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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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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桁架最外端两个孔或两端支承面最外侧距离 l
|
l ≤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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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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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尺
检查
|
|
l >24m
|
+5.0
-10.0
|
桁架跨中高度
|
±10.0
|
桁架跨
中拱度
|
设计要求
起拱
|
±l / 500
|
用拉线和
钢尺检查
|
设计未要求起拱
|
±10.0
-5.0
|
相邻节间弦杆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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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 1000
|
支承面到第一个安装孔距离 α
|
±1.0
|
用钢尺
检查
|
|
檩条连接支座间距
α
|
±3.0
|
|
8.5.7 钢管构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5.7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角尺、塞尺等检查。
表8.5.7 钢管构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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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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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径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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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250,且不超过±5.0
|
用钢尺检查
|
|
构件长度 l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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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口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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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250,且不大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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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端面管轴线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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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500,且不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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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角尺、塞尺和百分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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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曲矢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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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1500,且不大于5.0
|
用拉线、吊线和钢尺检查
|
对口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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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 10,且不大于3.0
|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
注:对方矩形管,d为长边尺寸。
9.2.3 实体预拼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预拼装单元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3的规定。
表9.2.3 实体预拼装的允许偏差(mm)
构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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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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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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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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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节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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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拼装单元总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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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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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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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拼装单元弯曲矢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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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1500,且不大于10.0
|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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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口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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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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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焊缝量规检查
|
预拼装单元柱身扭曲
|
h / 200,且不大于5.0
|
用拉线、吊线和钢尺检查
|
顶紧面至任一牛腿距离
|
±2.0
|
用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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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桁架
|
跨度最外两端安装孔或两端支承面最外侧距离
|
+5.0
-10.0
|
接口截面错位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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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焊缝量规检查
|
拱度
|
设计要求起拱
|
±l / 5000
|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
设计未要求起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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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2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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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处杆件轴线错位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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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线后用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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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构件
|
预拼装单元总长
|
±5.0
|
用钢尺检查
|
预拼装单元弯曲矢高
|
l / 1500,且不大于10.0
|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
对口错边
|
t / 10,且不大于3.0
|
用焊缝量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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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口间隙
|
+2.0
-1.0
|
构件平面总体预拼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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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楼层柱距
|
±4.0
|
用钢尺检查
|
相邻楼层梁与梁之间距离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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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层间框架两对角线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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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 2000,且不大于5.0
|
任意两对角线之差
|
∑Hi / 2000,且不大于8.0
|
注:Hi为各结构楼层高度。
10.4.3 当钢桁架(或梁)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其支座中心对定位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当采用大型混凝土屋面板时,钢桁架(或梁)间距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榀。
检验方法:用拉线和钢尺现场实测。
10.7.3 墙架、檩条等次要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7.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7.3的规定。
表10.7.3 墙架、檩条等次要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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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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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架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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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线对定位轴线的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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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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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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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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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1000,且不大于10.0
|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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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曲矢高
|
H / 1000,且不大于15.0
|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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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风柱、桁架的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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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250,且不大于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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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吊线和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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檩条、墙梁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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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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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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檩条的弯曲矢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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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750,且不大于12.0
|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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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梁的弯曲矢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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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750,且不大于10.0
|
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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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钢管对接焊缝或沿截面围焊焊缝构造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对于壁厚小于或等于6mm的钢管,宜用Ⅰ形坡口全周长加垫板单面全焊透焊缝;对于壁厚大于6mm的钢管,宜用Ⅴ形坡口全周长加垫板单面全焊透焊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施工图、施工详图和施工记录。
11.4.6 钢管结构中相互搭接支管的焊接顺序和隐蔽焊缝的焊接方法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验施工图、详图和隐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