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验项目
8. 4. 11. 1 升浆砂浆所用水泥、 外加剂和砂的品种及质量, 以及砂浆的流动度、 初凝时间、 泌水率和膨胀率等指标应满足配合比设计的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按材料类别和进场批次抽样检验、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
检验方法: 检查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复验报告和配合比设计报告。
8. 4. 11. 2 升浆的范围、 深度和砂浆的上升高度应满足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8. 4. 11. 3 设计文件有压水检验要求时, 压水检验的数量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试验报告。
一般检验项目
8. 4. 11. 4 预填块石的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抛填后块石的孔隙率应在 40%以上。
检验数量: 对块石规格, 施工单位按进场批次抽样检验; 对块石孔隙率, 施工单位至少进行 1 次模拟试验, 监理单位见证抽样检验。
检验方法: 检查检验报告和模拟试验报告。
8. 4. 11. 5 抛石前应对基槽断面及回淤沉积物进行检查, 基槽内厚度大于 300mm 且含水率小于 150%的回淤沉积物应予清除。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和取样试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