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验项目
7. 3. 7. 1 不间断电源的整流装置、 逆变装置和静态开关装置的规格、 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 内部结线连接应正确, 紧固件应齐全。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7. 3. 7. 2 不间断电源的输入、 输出各级保护系统和输出的电压稳定性、 波形畸变系数、频率、 相位和静态开关动作等技术性能指标试验及调整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数检查、 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和测量检查。
7. 3. 7. 3 不间断电源装置间连线的相间、 相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 0. 5MΩ 。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数检查、 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和测量检查。
7. 3. 7. 4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应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 并应重复接地。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7. 3. 7. 5 不间断电源机架组装的水平度和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1. 5%。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测量检查。
7. 3. 7. 6 不间断电源装置的金属外壳和支架等裸露导体应接地或接零, 线连接应可靠,且有标识。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7. 3. 7. 7 不间断电源正常运行时产生的 A 声级噪声, 不应大于 45dB; 输出额定电流为5A 及以下的小型不间断电源噪声, 不应大于 30dB。
检查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噪声测试记录, 必要时测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