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验项目
4. 3. 4. 1 岸坡开挖范围及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开挖断面测量资料。
4. 3. 4. 2 岸坡水下开挖断面的平均轮廊线不得小于设计断面。 分层挖泥的台阶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规定时, 台阶高度不宜大于 1000mm。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断面测量资料。
一般检验项目
4. 3. 4. 3 岸坡坡面应平整、 稳定, 不得有贴坡。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 3. 4. 4 岸坡开挖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4. 3. 4. 4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