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接地
3.11.1 交流供电和36V以上直流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其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11.2 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按规定测量接地电阻,并做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仪表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