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控项目
第21.6.6条第1款电缆、灯具等的型号、规格、材质和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第21.6.6条第2款电缆接线应正确, 接头应作绝缘保护处理,严禁漏电。
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用电气仪表检测。
二、一般项目
第21.6.6条第3款电缆铺设位 置正确,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第21.6.6条第4款灯杆(柱)金属构件必须作防腐处理,涂层厚度应符合
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少于3件。
检查方法:观察、用干膜测厚仪检查。
第21.6.6条第5款灯杆、灯具安装位置应准确、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螺栓用扳手检查、焊缝用量规量测。
第21.6.6条第6款照明设施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1. 6. 6的规定。
表21.6.6照明设施安装 允许偏差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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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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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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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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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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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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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杆地面以上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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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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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杆(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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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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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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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杆(柱)竖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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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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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纬仪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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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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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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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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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仪放线,用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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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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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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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H为灯杆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