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11.2.1 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的规格及其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柱基础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经纬仪、水平仪、全站仪和钢尺现场实测。
11.2.2 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和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2的规定。
表11.2.2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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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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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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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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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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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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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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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脚螺栓(锚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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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栓中心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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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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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孔中心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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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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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按柱基础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水平仪、经纬仪、全站仪、水平尺和钢尺现场实测。
11.2.3 采用座浆垫板时,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3的规定。
表11.2.3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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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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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面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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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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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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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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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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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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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按柱基础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经纬仪、水平仪、全站仪、水平尺和钢尺现场实测。
11.2.4 采用杯口基础时,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4的规定。
表11.2.4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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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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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面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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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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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口深度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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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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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口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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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000,且不应大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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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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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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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按柱基础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4处。
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
11.2.5 钢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拉线、钢尺现场实测或观察。
11.2.6 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70%紧贴,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钢尺及0.3mm和0.8mm厚的塞尺现场实测。
11.2.7 钢屋(托架)、桁架、梁及受压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7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现场实测。
11.2.8 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8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现场实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