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同类涂饰的墙面应按楼层、变形缝、施工段且每500m²~1000m²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²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应按楼层、变形缝、施工段且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饰面积30m²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涂饰工程每100m²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²;
2 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基本规定中第3.0.28条执行,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3.0.28 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应符合表3.0.28的要求。
三、主控项目
15.3.2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有害物质含量严禁超过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包括TVOC含量)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15.3.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15.3.4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严禁漏涂、透底、起皮、反锈和发霉。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5.3.5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 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必须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 涂刷溶剂型涂料时,混凝土和抹灰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8%;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 基层腻子涂刮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结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298的规定;
5 厨房、卫生间及有水房间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四、一般项目
15.3.6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15.3.7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5.3.7的规定。
表15.3.7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目
|
变通涂饰
|
高级涂饰
|
检验方法
|
1
|
颜色
|
均匀一致
|
均匀一致
|
观察
|
2
|
光泽、光滑
|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
光泽均匀一致光滑
|
观察、手摸检查
|
3
|
刷纹
|
刷纹通顺
|
无刷纹
|
观察
|
4
|
裹棱、流坠、皱皮
|
明显处不允许
|
不允许
|
观察
|
5
|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
2
|
1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6
|
门窗、五金、玻璃等
|
洁净
|
观察
|
15.3.8 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5.3.8的规定。
表15.3.8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目
|
普通涂饰
|
高级涂饰
|
检验方法
|
1
|
颜色
|
基本一致
|
均匀一致
|
观察
|
2
|
木纹
|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
观察
|
3
|
光泽、光滑
|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
光泽均匀一致光滑
|
观察、手摸检查
|
4
|
刷纹
|
无刷纹
|
无刷纹
|
观察
|
5
|
裹棱、流坠、皱皮
|
明显处不允许
|
不允许
|
观察
|
6
|
门窗、五金、玻璃等
|
洁净
|
观察
|
15.3.9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表15.3.9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