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8.1.1 本章适用于建筑地面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包括底面接触室外空气、土壤或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节能工程。
8.1.2 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8.1.3 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基层;
2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3 保温材料粘结;
4 隔热热桥部位。
8.1.4 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可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
2 当面积超过200㎡时,每200㎡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也为一个检验批;
3 不同构造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