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12.1.1 本章适用于下列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 橱柜制作与安装。
2 窗帘盒、窗台板、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
3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
4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
5 花饰制作与安装。
12.1.2 细部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2.1.3 细部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12.1.4 细部工程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
12.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类制品每50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也应划分一个检验批。
2 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