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验项目
11. 6. 3. 1 避雷设施所用材料的品种、 规格、 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各类抽检不少于一次,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观察检查
11. 6. 3. 2 避雷设施安装的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11. 6. 3. 3 接地处理及接地电阻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的有关规定。 设计无要求时, 建筑物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Ω 。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数检查, 监理单位见证检测。
检验方法: 检查现场测试记录。
一般检验项目
11. 6. 3. 4 避雷系统的安装应连接牢固、 引下线入地应有保护、 埋置深度和接地极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 防腐良好, 针体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针杆的直径。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11. 6. 3. 5 接地线的焊接、 避雷设施安装应符合第 7. 3. 13 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