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验项目
11. 3. 13. 1 玻璃钢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
11. 3. 13. 2 塔体或各分段的形状、 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塔体的平面尺寸和壁厚不得小于设计尺寸。 塔体不得老化或褪色。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数检查, 监理单位按规定抽样平行检测。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
证明文件, 并观察和尺量检查。
11. 3. 13. 3 塔体与基础以及塔体各分段之间的连接件及连接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11. 3. 13. 4 预留孔洞和爬梯等的位置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11. 3. 13. 5 玻璃钢结构塔体安装工程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 3. 13. 5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