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验项目
11. 3. 16. 1 抹灰饰面所用水泥砂浆的强度、 耐久性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砂浆质量应符合第 2. 7. 2 节的规定。
一般检验项目
11. 3. 16. 2 抹灰层与基底应粘结牢固, 不应有脱层、 空鼓和裂缝。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11. 3. 16. 3 表面应平顺、 光滑, 边角应方正、 整齐, 不应有缺损。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11. 3. 16. 4 抹灰饰面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11. 3. 16. 4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