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验项目
11. 3. 15. 1 水尺所用材料的品种、 规格和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数检查, 监理单位按规定抽样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
11. 3. 15. 2 水尺尺体混凝土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混凝土质量应符合第 2. 1 章的有关规定。
11. 3. 15. 3 水尺尺体的布置和结构形式应满足设计要求。 水尺高程校准点的位置与标石的制作和埋设等应满足设计要求, 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 203)的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11. 3. 15. 4 锚杆布设及与基础的连接方式应满足设计要求。 尺体不得露筋、 破损缺角。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11. 3. 15. 5 尺体混凝土应密实、 平整, 分层施工的接茬应平顺, 表面应无明显错台、 流坠和破损。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11. 3. 15. 6 现浇混凝土水尺尺体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11. 3. 15. 6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