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检验项目
7. 9. 4. 1 喷头、 报警阀组、 压力开关、 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应具有国家法定部门检测的合格证。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并观察检查。
7. 9. 4. 2 支架安装的质量除应符合第 7. 4. 3 节的有关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7. 9. 4. 2. 1 支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淋头的喷水效果。 支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300mm, 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 750mm。
7. 9. 4. 2. 2 当管子的公称直径大于等于 50mm 时, 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的防晃支架不应少于 1 个, 管道改变方向处应有防晃支架, 垂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始端应有防晃支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应为 1. 5~1. 8m。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7. 9. 4. 2. 3 支架的间距应符合表 7. 9. 4. 2 的规定。
7. 9. 4. 3 消防管道安装的质量除应符合第 7. 4. 4 节的有关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7. 9. 4. 3. 1 管道横向安装时应设 0. 2%~0. 5%的坡度, 且应坡向排水管, 局部区域难以排尽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7. 9. 4. 3. 2 管外层应做红色或红色圈标志。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7. 9. 4. 3. 3 管道中心线与梁、 柱、 板的距离应符合表 7. 9. 4. 3 的规定。
7. 9. 4. 4 喷头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7. 9. 4. 4. 1 喷头不应有任何装饰性涂层, 易受机械损伤部位的喷头应有防护罩。
7. 9. 4. 4. 2 喷头的框架、 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元件损伤时, 应采用规格、 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7. 9. 4. 4. 3 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通风管腹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表 7. 9. 4. 4 的规定。
7. 9. 4. 5 报警阀组及附件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7. 9. 4. 5. 1 报警阀组的安装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 安装位置应明显、 便于操作, 并应距地面 1200mm; 两侧距墙不应小于 500mm; 正面距墙不应小于1200mm 。 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7. 9. 4. 5. 2 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 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300mm。
7. 9. 4. 5. 3 干式报警阀充气连接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15mm。 末端试水装置排水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25mm。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测量检查。
7. 9. 4. 6 管道系统试压和冲洗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7. 9. 4. 6. 1 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 1. 0MPa 时, 水压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 1. 5 倍, 并不应低于 1. 4MPa; 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 1. 0MPa 时, 水压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 0. 4MPa。 系统管网在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下, 稳压 30min, 目测管道无泄漏和无变形, 且压降不应大于 0. 05MPa。
7. 9. 4. 6. 2 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管网试压和冲洗合格后, 应按设计工作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 稳压 24h 后应无泄漏。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